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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公积金死亡能提取吗?具体怎么提取?(2)

2020/6/29 16:50:03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死亡证明或者宣告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等);

  3.其他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宁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宁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宁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宁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宁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宁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酒泉公积金死亡提取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

  第三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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