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办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纳入“多证合一”(2)
2020/8/12 0:06:00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三)共享信息比对
公积金中心收到新注册企业登记信息后,通过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法定代表人信息与公积金中心系统数据库自动比对,区分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和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企业。
(四)批量预开户
通过系统比对后,对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企业设置为“存量户”,对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的相同法定代表人企业设置为“待查户”,对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企业进行预开户,单位状态为“预开户”。
(五)短信通知法定代表人
公积金中心对预开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发送短信进行告知,短信内容包括《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家“多证合一”要求、补充相关信息要求、补充信息办理地点或网址等内容。
(六)单位补充信息
单位经办人到缴存服务网点柜面或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补充信息,信息补充完整后,单位状态置为“新开户”。柜面或网厅录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反显共享数据信息,手工录入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起始缴存年月、受托银行、单位邮箱、经办人等公积金个性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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