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已参保单位:
(1)用人单位已正常参保;
(2)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办理材料
《变动增减表》一式两份并盖章。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
(1)单位经办人提供《变动增减表》一式两份并盖章;
(2)窗口经办人员审核受理后加盖业务章,返还一份给单位留作业务受理凭证;
(3)窗口经办人员在本月征缴期结束前将新增人员录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