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结算:
1、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在本地或市内其他县(市、区)县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便可享受规定的补偿待遇。
2、友情提醒:无特殊原因必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就诊和直接结算费用,因特殊原因由个人所垫付的,应在票据产生之日到次年3月底前申请报销。
3、县(市、区)参保居民和县(市)参保职工,如需转诊到市区三级医疗机构,需办理转诊手续,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对应降低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