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变更需要哪些资料,下面跟随社保君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材料
用人单位
一、工商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提供:
1、《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企业信息变更申请表》;
2、工商部门有关变更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银行帐号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提供:
1、《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企业信息变更申请表》;
2、银行印鉴卡(验原件收复印件,原件需加盖银行公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开户银行证明或开户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有批文(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用人单位员工
一、由于相关部门原因导致员工重要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相关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意:变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身份证号与现姓名、身份证号之间的关系,如只更改姓名且在户口簿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证明;
5、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
二、由于单位申报错误给致员工重要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证明;
3、入职登记表及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身份证号自然升位的,需提供:
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因员工户籍迁入/迁出我市导致员工重要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非深户改深户,需提供招工表或调令与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深户改非深户,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港澳台外籍人员申请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
1、有效的证件(永久性)和进入中国境内的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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