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疆养老金最新调整方案参考2021 2022年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2)

2022-06-07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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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倾斜调整

  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考虑艰苦边远地区因素予以倾斜。

  1.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4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元;年满75周岁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2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40元。2021年1月1日后,年满70周岁,从到龄之月起,企业退休人员按2017年企业累加的高龄倾斜标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机关事业累计的高龄倾斜标准执行。

  2.考虑艰苦边远地区因素适当提高调整水平。二类地区(乌鲁木齐)每人每月增发10元;三、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20元;五、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40元。

  不知道怎样计算的朋友,可以了解下方的举例说明哦!

  举例1:以一名76周岁,工龄35年,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5600元的喀什市退休人员为例,此次养老金调整后,月增资额为:

  普调60元;与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5600×1.5%=84元;与工龄挂钩15×1+15×2+5×4=65元;四类区倾斜调整20元;高龄补贴倾斜调整20元。累计调整额:60+84+65+20+20=249元。

  举例2:以一名63周岁,工龄30年,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3500元的乌鲁木齐市退休人员为例,此次养老金调整后,月增资额为:

  普调60元;与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3500×1.5%=52.5≈53元;与工龄挂钩15×1+15×2=45元;二类区倾斜调整10元,累计调整额:60+53+45+10=1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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