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给咱们缓缴参保单位强调的呢?
1.本次缓缴费用为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部分,缓缴期限至2022年年底,缓缴费款最迟应于2023年2月23日前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的个人部分及医疗(含生育)保险仍需每月按时完成缴费。
2.申请缓缴的单位,员工离职可以进行正常的增减员操作。
3.职工在参保单位缓缴期间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或申请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关系的,可实行“申(转)一补一”,由参保单位一次性足额缴纳该职工对应缓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后,按法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或办理关系转移手续。参保单位依法注销的,应在注销前足额缴纳缓缴的费款,再按照相关注销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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