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缴费比例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含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单位缴费比例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用人单位职工总缴费率 8.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0% 5.5%,生育保险为 0.职工个人为5% 2.0%。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的缴费率为 7.5%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的缴费率为 5.5%。职工退休人员累计缴费未达到法律法规最低缴费年限的,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不选择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为 7.5%享受在职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其他事项
(一)灵活就业人员和无职工个体工商户,2021年可补缴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021年7月后申报缴纳的,按照2021年缴费基数新规执行。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有职工的个体工商户自2021年8月1日起申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统一执行14%。
(三)请各缴费单位(个人)按时申报缴费,确保银行账户有足够的余额扣缴社保费,以免影响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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