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社保减免政策将返还社保费,有上万家企业受益(2)
2020/6/3 16:56:17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社保费减免、缓缴
在社保费减免、缓缴方面,我市根据浙人社发〔2020〕13号文件,经相关部门联合审定,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免征2-6月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2-4月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2-6月份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同时,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允许其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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