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待遇调整哪些方面?2020北京养老金上调一览(3)
继续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本次调整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调整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420元,二级伤残390元,三级伤残360元,四级伤残330元。
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五、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220元。
因生活护理费计发基数暂未公布,待公布后另行发布。
本月起失业保险金每档上调110元
202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110元。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1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4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70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97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925元。
此项调整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暂缓调整
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2020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暂缓调整。适用于全日制从业人员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2200元,适用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24元,适用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56元。
这是在当前受疫情影响,财政收入放缓,实施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政策使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进一步加大的背景下,北京市继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