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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社保减免几个月?2020广东社保减免政策(2)

2020/5/26 16:48:37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2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情况,重点介绍我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措施!

  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人社部、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和《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对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和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做出了具体规定。

  2月28日上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对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做出了具体规定,主要体现在免、减、延、缓、保五大方面:

  ● 第一是“免”,就是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免收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

  ● 第二是“减” ,就是对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减半征收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符合条件的地区 减半征收2月1日至6月30日的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这里要说明的是,上述减免政策的对象范围是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也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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