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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基数上限2020 生育保险是多少?(2)

2020/7/25 17:35:30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方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7786元,下限为5557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53.82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64.84元。

  《通知》称,自2020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适当选择。其中,参保人如选择缴费基数上限缴纳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308.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18.49元;选择按缴费基数下限缴纳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22.6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43.36元。

  《通知》指出,对于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参保人员,缴费额度不变,其中,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16.78元、失业保险费7.23元。参保人如果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将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通知》还称,此外,2020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9732元,下限为5360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485.66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69.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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