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直接还房贷 2020年7月实施(2)
2020/7/29 17:08:47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1月、7月合同约定还款日可使用冲还贷
公积金冲还贷,是指缴存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申请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用以冲抵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与信用卡约定还款类似,在使用公积金冲还贷时,借款人授权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约定的扣款日自动扣划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用以冲抵贷款当期全部应还款额。
在一些已采取公积金冲还贷的地区,有一次性还款和逐月还款两种方式。一次性还款,是指每年一次向受托银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本金,并按照冲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逐月还款,是指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
此次北京明确,为便利贷款还款,增加冲还贷提取方式,每年1月和7月合同约定还款日,借款人可以申请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直接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冲还贷的方便之处主要在于,这种还款方式减少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中间环节。举例来说,王先生的公积金每月10日到账,每月20日是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日,过去,王先生需要定期将公积金账户里的缴存额提取出来,转到指定银行账户还款。增加冲还贷业务后,王先生公积金账户的钱将自动冲还贷款,不再划到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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