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缴费享受政府补贴通知 免缴人员参保流程调整(3)
2020/8/12 0:11:07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13类免缴人员及其主管部门
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市委老干部局)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市民政局)
特困供养人员(市民政局)
由民政部门管理具有北京市户籍的见义勇为人员(含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见义勇为死亡人员遗属)(市民政局)
受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市民政局)
区级福利机构内由政府供养的享受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的孤儿弃婴(市民政局)
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市民政局)
残疾人员(市残联)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市卫生健康委)
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市退役军人局)
低收入农户(市农业农村局)
参照北京市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政策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乡镇(街道、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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