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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失业保险政策2020 山西失业人员待遇如何调整?(2)

2020/8/20 16:58:44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以及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一)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按4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抚恤金的补助标准

  抚恤金补贴标准,以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为基数: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一次性给予6个月的补贴;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一次性给予12个月的补贴;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8个月的补贴。

  失业人员的遗属应当在失业人员死亡或者收到宣告失业人员死亡判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凭本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和失业人员的死亡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人员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四、工作要求

  调整失业人员有关待遇工作关系到失业人员的切身利益,是全省人社系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具体举措。各市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实施,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切实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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