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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蓝山县申领失业补助金政策 补助金怎么领取(2)

2020/9/1 22:44:00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四、申领地点

  受理地点为塔峰镇六个社区:辅仁社区,何京芳,联系电话2225143;南门社区,彭康,联系电话:2215954;三蓝社区,张艳平,联系电话:2228822;舜峰社区,刘晓光,联系电话:2218685(13707467561)龙泉社区,肖任庭,联系电话:222523;南平社区,欧小兰,联系电话:2266156。申请人根据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申报。

  五、其他事项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享受价格临时补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出现以上停发失业补助金情形(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除外),申领人员须及时向经办机构报告备案,并主动退还违规领取的失业补助金,隐瞒不报造成基金损失的将根据《社保法》第八十八条按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情形依法严肃处理,并上报失信人员名单。

  温馨提示

  1、《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上原工作单位栏指最近一次交纳失业保险的单位,个人签字栏必须到申领地现场本人签字并按手印,严禁代办。

  2、后续审核中,确需个人提供相应参保佐证材料,另行通知本人补充相关材料,不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自身参加过失业保险的,不核发失业补助金。

  下列人员无法申请补助金

  1、未失业人员;

  2、退休人员;

  3、未参加失业保险人员;

  4、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

  5、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6、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人员。

  本告知书相关内容规定以相关文件为准。

  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蓝山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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