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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核定缴费公告(2)

2020/9/1 23:07:26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缴费时间

  办理申报核定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需在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缴费。

  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跨年不得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2020年12月26日,各社保机构、税务部门将对已申报核定,但尚未缴费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度所申报核定缴费数据进行核销处理。

  2020年缴费困难人员缓缴费处理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

  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按全省2021年执行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补缴的,逾期不再办理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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