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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日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附全文)(2)

2020/9/1 23:12:11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其次,为了促使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对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将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纳入诚信档案。

  第三,针对未参保工伤农民工的长期待遇难以保障的问题,明确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以及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经工伤职工、供养亲属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为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能够得到及时救治,《条例》增大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将工伤职工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为满足人民群众就地就近办事需求,切实推进工伤认定便民化服务,《条例》将部分工伤认定权限下放到了县级。《条例》实施后,在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工伤保险的,直接向县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向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的县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两种情形都不需要再到市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了。这对县区各用人单位、受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就地就近申请工伤认定提供了极大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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