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工资基数和社保有关系吗?相关法律依据(2)
2020/4/8 16:36:22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公积金工资的基数与社保的基数是可以不一致的,也有单位只缴纳社保但是不缴纳公积金,因此二者之间并没有太必然的联系。公积金的基数和社保的基数根据收入作为参考,只要不低于国家要求的基准就是可以的,如果基数有所调整需要及时通知到员工知晓。
社保网声明:资讯来源于网络,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