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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住房公积金离婚分割的特殊性(2)

2020/4/10 16:32:46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二、住房公积金离婚分割的特殊性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于以下情形: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由于住房公积金非现金性和提出的限制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上述法定事由的出现,公积金所有权人是没有理由将住房公积金从其帐户中提出,也就是说资金无法变现,这往往成为离婚案件中抗辩方拒绝分割住房公积金的一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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