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公积金重新托收受理时间是什么时候?杭州住房公积金重新托收办理材料(2)
2020/8/11 15:49:35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省级法律依据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十五条“住房公积金按月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在其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单位为职工缴存和代扣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在发放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中心缴存。管理中心应当于收到住房公积金当日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住房公积金也可以采取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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