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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受理地点在哪里?盐城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办理时间(2)

2020/8/6 16:00:48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3、单位连续亏损满18个月以上的,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2%;

  4、单位连续亏损满24个月以上的,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1%。

  (二)单位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单位停发工资的可申请缓缴。

  四、盐城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办理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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