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新消息2021(2)
2021-01-13 14:45
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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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按照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石家庄(不含辛集)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6980元测算,2020年度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19245元,最低为3849元。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如何确定?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即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与单位缴存比例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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