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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在什么地点?宁德公积金死亡提取规定(2)

2020/7/16 16:04:21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十)职工享受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或者因本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因重病、大病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二)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翻建、大修除外);

  (三)住房公积金有贷款且贷款合同执行未达到12个月以上的职工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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