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租房提取要满足哪些条件?上海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和需要材料(2)
4、申请人的提取申请审核不通过的市公积金中心应当告知申请人审核不通过的理由。
5、特殊情况处理。如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户名含特殊字符、账户信息有错误或者存在多个账户申请办理租赁提取手续的需至市公积金中心各区管理部(以下简称区管理部)柜面咨询办理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办理账户信息修改、账户合并后再次通过租赁平台提出租赁提取申请。
如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名为外文名、字符数过长或者户名含特殊字符且无法修改将导致转账失败的申请人应当至区管理部柜面提出租赁提取申请由区管理部柜面受理并审核通过复议方式为其办理租赁提取。
6、异议处理。如申请人对租赁信息、住房持有信息、婚姻信息、提取条件等核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至各区管理部提供无房证明、婚姻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申请复核由区管理部柜面审核通过的可继续进行租赁提取代发转账步骤。
(二)租赁提取变更及终止
申请时间段内发生手机号码、银行卡信息和月提取额等租赁提取信息变更的申请人应当及时提供相关有效信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www.)、微信(上海公积金)或者手机APP(上海公积金)、租赁平台等渠道按网上业务规则、流程办理提取业务的变更。
申请时间段内申请提前终止提取的、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的或者租赁合同解除的申请人应当及时提供相关有效信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微信或手机APP、租赁平台等渠道按网上业务规则、流程办理提取业务的终止。
1、变更。申请人手机号码、银行卡信息和月提取额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网上业务规则、流程办理信息变更。变更后市公积金中心将通知申请人信息已变更。
2、终止。申请人申请提前终止提取的、租赁期内申请人及其配偶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申请人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包括承租人、租赁地址、租赁期限、租赁金额等信息变更的)或者租赁合同解除的应当按照网上业务规则、流程办理终止。
市公积金中心定期(至少每年一次)通过租赁平台获取或者核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持有信息、住房租赁合同变更和解除信息如核验结果显示申请人不再符合提取条件市公积金中心将自动终止申请人的租赁提取业务。
发生以下情形的提取转账自动终止
①申请时间段结束后申请人未再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取申请的;
②申请人不再符合提取条件的;
③申请人连续两次补充提取失败的;
④申请人租赁合同信息变更或者租赁合同解除的。
终止后市公积金中心将通知申请人业务已终止。申请人如需再次申请办理租赁提取的应当在前次业务终止后再重新通过租赁平台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