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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治疗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介绍(2)

2020/4/17 16:57:47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发生工伤,用人单位不可以跟劳动者进行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可以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工资用人单位要按照原本的薪资待遇进行支付,最长时间可以支付十二个月,并且用人单位会根据工伤的鉴定标准,进行支付一次性工伤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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