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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淮北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的办理流程(2)

2020/8/7 15:42:47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二、淮北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的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材料齐全受理。

  2、审查与决定,专家评审,出具鉴定结论。

  3、颁证与送达,送达《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结论通知书》。

  三、淮北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的办理条件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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