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作为工伤保险工作的“三个环节”(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给付)之一,具有很强的法律属性。劳动能力鉴定有哪些内容?
劳动能力鉴定有哪些内容?
①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鉴定分为十个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②生活自理障碍等级鉴定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
③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④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要继续治疗的确认;
⑤停工留薪期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间对需要护理有争议的确认;
⑥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的确认;
⑦工伤康复的确认;⑧旧伤复发的确认;
⑨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
⑩供养亲属劳动能力的鉴定。
做劳动能力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保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法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资料;
3.各种影像学检查资料(X光片、CT片、核磁共振片等);
4.职业病患者,须提供由省卫生部门和人社部门指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精神病患者,须提供由我省精神病鉴定机构出具的精神病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6.劳动能力鉴定委会法定的其他材料。
注意:根据各个地区的法定确定具体需要的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最佳时间是什么?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关系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