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测算结果不包括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部分;
2.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和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不等同于工伤职工的实际工资,工伤职工可先通过社保业务大厅的【个人权益缴费记录查询(工伤保险)】功能进行查询、计算两个平均月缴费工资的数额;
3.测算结果仅供参考,不作为工伤保险待遇核发依据,最终的待遇金额以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核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