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盐城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标准新调整还未出来,先看看2020版本的。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近日下发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精神而进行的。
2019-2020年盐城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保缴费基数。但是,工资收入较低和太高的参保职工,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缴费基数。这个上限和下限,跟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相挂钩。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16842元/月确定,下限3368元/月确定。
2019-2020年盐城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9%,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5%,个人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