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业金领取期限有什么要求?外地人在北京怎么领取失业金?下面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北京失业金领取期限
(一)城镇户口
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一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二)农村户口
累计缴满1年,可以领取1个月失业保险金;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一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外地人在北京怎么领取失业金
外地城镇失业人员可采取两种方式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外地城镇职工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回原籍的,由参统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失业保险划转至其户口所在地,职工按户口所在地标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外地城镇职工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继续留京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由用人单位到参统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按照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的标准,从北京市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并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