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峪关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收费吗?
不收费
二、嘉峪关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受理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跨统筹地区变换工作或转移劳动关系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
三、嘉峪关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