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失业补助金的申领期限延长至今年6月。
按照最新政策,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具体来说,想申领失业补助金,前提是在单位期间缴纳过失业保险,现在是失业状态。
可以到失业前单位缴纳失业保险所属的辖区社保中心大厅申报,或是登录“龙江人社”APP在线申领。
办理时填写《失业补助金申领表》,并准备好本人身份证、交通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与银行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1年的,市区失业补助金,每月按907元标准发放;四县失业补助金,每月按685元标准发放。
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市区失业补助金,每月按302元标准发放;四县失业补助金,每月按228元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