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城乡医保首诊在社区 转诊上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5%

2020-10-29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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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株洲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正在进行中。了解到,居民在对城乡居民医保首诊地点进行选择时,选择辖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到上级医院就医报销比例将提高5%。

 

  首诊在社区,转诊到上级医院报销比例将提高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是新一轮居民医保缴费的日期。

 

  我市引导“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就医格局。举个例子:在职职工小张先在某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首诊,转诊到城区某定点三级医院,小张看病交费时医保系统结算就能将报销比例提升至70%。如果小张的首诊医院是三级医院,仅能报销65%。

 

  了解到,除了门诊报销外,参加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患特殊门诊病种病情诊断符合病种标准的,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至中旬向首诊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参保人评审通过后下月起可享受特门医疗门诊就诊报销70%,有效期为2年,到期后再重新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特殊门诊患者原则上只能选择首诊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首诊定点医院作为自己的特门定点医疗机构,方可按政策享受特门待遇。

 

  高血压、糖尿病社区首诊报销有优惠

 

  城乡医保首诊选在社区在高血压、糖尿病这“两病”方面,也有优惠政策。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且未享受特门待遇的,持有效身份证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家庭医生签约并填写“两病”申请表,审核通过后当月起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享受“两病”门诊待遇。

 

  签约家庭医生开具符合用药规范的降压药或降糖药,不设起付线,按照70%比例门诊报销,高血压全年累计报销360元,糖尿病全年累计报销600元,申请了“两病”的不影响“两病”以外的疾病普通门诊就诊报销,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不重复享受,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政策报销,已申请特殊门诊的患者不再重复享受“两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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