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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内蒙古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内蒙古2021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2)

2021-10-28 10:25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三、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一) 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二) 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注: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接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四、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期限为:

  (一) 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二) 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三)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四) 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注: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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