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具体内容有哪些?生育保险报销流程(2)
2020/1/10 15:54:32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三、生育保险的组成部分
1、生育津贴
也叫产假工资。是按参保员工本人生育时对应的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最高不超过上年度在岗员工月社会平均工资。
2、营养津贴
目前参照员工缴费工资的标准,根据员工的年龄、生育情况发放。
1)凡满22周岁以上生育的发0.5个月的营养津贴;
2)凡超过28周岁以上初育的,发1个月的营养津贴。
3、生育医疗费
一般包括员工分娩时所发生的检查费、放射费、化验费、接生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费、输氧费、住院床位费、《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等。不能报销的费用包括超标的住院床位费、特需服务费、取暖降温费、婴儿的所有费用、超出《药品目录》范围的自费药品等其他费用,不能报销的费用由员工个人负担。属于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生育基金支付,实际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结算,低于限额的按实际费用结算。
4、产前检查
凡计划内生育的员工,凭生育服务证可以享受孕期检查费或化验费的报销,主要根据员工孕周长短来划分待遇标准。
5、生育疾病医疗费
职工因生育引起的产后大出血,产后感染、产褥热、产后心脏病、妊娠合并肝炎的疾病医疗费,除个人自付金额外,其余费用经核实后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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