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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报销标准是什么(2)

2020/5/28 18:12:44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三、郑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自2011年1月1日起,处于当年度郑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内的妇女;(2)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3)在郑州市生育报销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依据出生医学证明时间界定)。关于2015郑州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生育保险基金按照项目付费方式支付的生育医疗费,参照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规定执行。女职工(含男职工配偶)因生育或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以及因急诊、急救(包括出差、探亲、准假外出期间)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 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后,持原始发票、费用明细、急诊证明、医学证明和计划生育相关证明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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