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社保网 > 生育保险 > 生育保险报销 > 正文
社保搜索

二胎生育险报销办理流程 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2021-01-09 11:02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一、二胎生育险报销办理流程

  1、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

  2、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所有报销费用按联系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

  3、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

  4、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二、二胎生育保险的注意事项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5、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6、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三、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社保网声明:资讯来源于网络,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资讯导读
关于社保网 -版权声明 -诚聘英才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shebao.southmoney.com
社保网 © 版权所有 闽ICP备1801456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