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育保险政策如何规定?

2021-08-12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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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湖北省生育保险政策是什么?

  (一)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单位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0.5%-0.7%。

  (三)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1.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2.生育津贴费用包括: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生育保险制度

  我国生育保险的现状是实行两种制度并存:

  第一种是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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