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南平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材料(2)
2020/6/17 16:16:53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第五章第四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后的待遇审核与支付: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应及时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手续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二、南平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材料
(1)只转关系的 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
身份证原件
(2)转移失业金到异地享受的:本人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凭证、本人用工档案(签定的所有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养老、工伤及医疗、生育保险减员表)
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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