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怎么投诉?酒泉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的法律依据(2)
2020/8/3 16:09:47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费,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 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 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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