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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厦门工作15年后,失业时可以领取多少个月的失业保险金?(2)

2021-05-31 09:11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如属厦门市非城镇户口的失业者、外来从业人员,按厦门市有关规定,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只能领取一次生活补助金。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未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是外来工,这一要求与厦门市当地城镇户口的员工不同,只要是劳动合同未到期,或者是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补助标准为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3年的,按累计缴费总金额的60%计发;累计缴费满3年不满5年的,按累计缴费总金额的75%计发;累计缴费5年以上的,按累计缴费总金额的90%计发。

  厦门城市户口的失业者,根据社会保障机构核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凭社会保障卡或失业登记证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者必须在社会保险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厦门市非城镇户口的失业者和外来员工失业者,应按社会保险机构核定的领取生活补助金标准,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和失业登记证到社会保险机构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总之,您已经在厦门社会保障体系内缴纳了15年,如果您在15年的社会保障体系内缴纳了失业保险,且属于厦门市城镇户籍的职工,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最长可在厦门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厦门最低工资标准的95%;如果属于厦门市外来务工人员或当地非城镇户籍的职工,可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最高可领取累计缴款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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