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期限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足额缴费一年以上且再次解除劳动关系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解除劳动关系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注意: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有次数限制,只要申请人未享受城镇职工、机关养老保险待遇并符合领取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市本级及市内五区、望城区自2022年4月起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37元/月;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为1566元/月。
长沙市
广州
不通过
失业
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
深圳
二次申领
一次性
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