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六)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重庆失业保险
失业补助金
办理失业保险
天津失业金
天津社保
深圳失业金
广州失业金
沈阳失业金
上海申请失业
郑州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