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在泸州市的古蔺县办理退休的,在2021年夏天我们回古蔺老家探亲,我们去县医保局咨询,看这种情况能不能补缴职工医疗保险,医保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这是可以补缴的。医保局的工作人员帮我们计算了一下,根据我老婆的情况,除了视同缴费年限以外,还要补缴10年左右的职工医保,补缴费用大概是6万元左右。
补缴基数是按照上年度四川省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补缴比例为9%,属于统账结合模式的补缴,每年补缴5000多元。其中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按照三个月折算一个月的缴费年限,但由于当时我们没有打印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凭证,没有进行折算,结果是补缴了6万元左右的现金。
补缴完成以后,按照泸州市的法规是作为新参保人员来对待的。新参保人员有一年锁定期,也就是2021年补缴以后,要2022年才能开始享受医保待遇,而且锁定期内没有个人账户。锁定期结束以后,我老婆因为糖尿病回老家住了一次院,顺利按照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报销了住院费,并办理慢性病门诊。泸州市的慢性病门诊是采用定额报销的方式,每年固定报销1000多元钱,当年使用不完的要清0。
综上所述,下岗后医疗保险缴纳的是居民医疗保险,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按照职工养老保险退休的人员,可以改为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而不是换回职工医疗保险。改为缴纳职工医疗保险以后,有的地方缴纳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折算为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只要累计缴费年限达到当地法规的缴费年限,可以享受医保退休待遇,缴费年限达不到法规年限的可以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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