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失业人员办妥上述申请手续后,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携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单》,至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工作机构填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和职工医疗保险申报手续。
3、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由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按月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报办理。
4、失业人员于每月25日后,持领取存折到邮储银行分行网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应当根据法律部门的相关法定来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由当地相关部门根据我国出来的标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来制定,失业人员在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情况下,应当向社保机构提交有关个人材料和证明资料,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领取。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其中就包括有失业险领取失业保险,实际上在我国是没有次数限制的,这也就意味着只要是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情况之下都是可以领取的,不需需要受到法律的限制,也没有次数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