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需要每个月申请一次吗?失业补助金怎么领取?社保网小编整理介绍
不是的,失业金不需要每个月都要申请一次。
失业补助金符合领取条件的,在领取之后,下个月可以继续领取失业补助金,不需要每个月都去申请,但可能存在当月要求签到的情况。
但是每个地区具体实际操作情况还应当参照缴纳失业金的情况、失业具体月数、各地的具体情况而定。
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法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法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法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有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2. 失业金的领取时间有这样方面的法定: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3、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4、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根据失业保险法规第十七条法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法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