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了失业补助金后,上班后是不是不能领了?可以查询到吗?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是不能领了。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部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者的基本生活费用,为了保证失业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对失业者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缴纳失业金,并不等于就可以领取失业金,只有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
失业补助金领取一个月后上班了,失业补助金和缴纳社保二者是不可兼得的,因为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个人社保是断交状态,如果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找到工作了,录用后企业必须办理招工手续,那么就会解冻个人的社保,每月定期缴纳社保,这样一来失业补助金发放中心就会收到这个信息,停掉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法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