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条件: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16周岁至退休年龄),本市区域内的城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和国机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均应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缴纳失业保险费,其失业人员依照本实施见意法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但下列人员除外:
持有残疾证者;
正在就读的学生和等待就学的人员;
已经办理了退休(含离休)、因病退职手续的人员;
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