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此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法规的变化而更新,因此建议定期查询渠道以获取最新信息。
二、具备下列条件者,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法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法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法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保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法规法定的其他情形的。